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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公园琴余别馆、归去来堂经营项目(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9/27 8:39:56 人气:0

芜湖市镜湖公园琴余别馆、归去来堂经营项目(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SW20C2023FW0025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镜湖公园琴余别馆、归去来堂经营项目(四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当涂县五色罗华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新桥村小场自然村(205国道东侧)

成交补贴经营报价-251000元/年

四、评审专家名单:窦炜、王启润、陶俊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金额:500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1,联系电话:1775654853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3515533668。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与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城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205号        

联系方式:13515533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6楼612室

联系方式:17756548535

3、质疑联系方式:17756548535

4、投诉联系方式:13515533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