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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场登记办事指南(芜湖市中心)
作者: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4/23 8:35:06 人气:0
项目进场登记办事指南(芜湖市中心)
一、办事依据
《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第十四条: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应当持项目批复文件、委托协议、交易公告、要约邀请文件、技术资料等,在交易中心办理进场登记及其交易事项。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对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的合法性负责。
二、申请条件
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市财采〔2020〕97号)
及《芜湖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市公管局〔2020〕42号)文件规定的工程、采购、服务类项目。
三、办理材料(均提供电子件各1份)
1.工程类项目:委托函、资金落实证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盖电子章)、建设工程控制价(含盖章封面)和工程量清单(含盖章封面)、立项批文(如采取容缺受理模式,则需提供单位承诺函)、规划许可(如有)、用地许可(如有)、施工图纸及图审合格书(如有)。其中非公开招标方式须提供批准材料。
2.有监管部门的采购和服务类项目:委托函(或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资金落实证明(如采取容缺受理模式,则需提供单位承诺函)、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盖电子章)、招标采购需求及清单。其中采购进口产品须市财政批文、信息化项目须提供市信息办审核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须提供相关材料。
3.无监管部门的自筹资金采购和服务类项目:委托函、资金落实证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盖电子章)、招标采购需求及清单,无监管部门承诺函。
四、办理机构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障部
五、服务对象
招标单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六、办理流程
1.产生代理:招标(采购)人通过账号登录系统平台从中介服务超市板块通过随机抽取、网上竞价、直接指定等方式产生代理机构;
2.提交申请:招标(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平台中上传电子资料并申请项目登记;
(1)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项目,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申报采购预算的,在市财政任务书终审后,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向中心申请。
(2)各区属单位项目,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由区招标办审核通过后,向中心申请。
(3)各县属单位项目进入市中心平台交易的,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由县发改委审核通过后,向中心申请。
(4)其他单位项目,在系统中上传申请材料电子档,向中心申请。
3.材料查验:交易中心项目登记岗位工作人员查验材料完备性;
4.确认:
(1)工程类项目及政府性资金采购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后,项目登记完成。代理机构可以继续后续项目流程。
(2)无监管部门的自筹资金项目,直接完成项目登记。代理机构可以继续后续项目流程。
七、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八、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十、联系电话
项目登记联系电话:0553-3121940(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障部)
十一、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3-3121232
十二、办理形式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上办理
附件四:范本-芜湖市政府招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1).doc
附件七:关于印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场交易政府性项目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