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其他业务 > 其他业务
武夷山路品质提升工程仿石砖采购(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作者: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5/18 11:10:51 人气:0
一、项目编号:AS18CG2022HW0022
二、项目名称:武夷山路品质提升工程仿石砖采购(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衡萱建材新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石桥工业园松筠路1号
中标金额:2078100.8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66%。
收费金额:19115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4、变更原因:本项目原首选中标单位安徽省诗逸建材有限公司因故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采购人从本项目合格供应商中依法确定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按照原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衡萱建材新材料(南京)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8楼,联系电话:1815532454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1号滨江商务楼25层
联系方式:张总 15655338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1号滨江商务楼24层
联系方式: 181553245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娜
电 话:18155324540